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的通知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监督管理,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认真调研,制定了青海省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应参照范本的要求编制采购文件。
二、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督部门应当认真监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对范本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按照范本要求明确评审因素,确保采购项目的执行。
附件:青海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最终3.docx
2021年1月4日